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有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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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种类的公司之间合并在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具体的限制要求,但存在三种学说:自由说、严格限制说和适当限制说。而许多国家的公司立法采取适当限制说,对不同种类公司之间的合并以及合并后的公司类型作出了限制。台湾地区的《公司法》对公司合并也没有限制性规定,但在1988年3月21日的商字07610号文件中对此作出了解释: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与有限公司合并,但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限。

    3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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