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来回复-
A环保公司是一家于2001年2月14日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谢某。股东包括案外人B有限责任公司及含张某、严某、谢某在内的九名自然人。
3年前 -
AB股结构的一个优点是能够让成长性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得资金,避免股权过度稀释,从而保障创始团队的话语权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3年前 -
为什么A公司要起诉施某以及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呢?原因是施某没有履行注册登记手续,因此A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施某退还50万元的投资款以及赔偿利息损失。
3年前 -
A股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需要具备一定市值就可以进行申购,申购后等待中签后再进行缴款。取消了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强调投资者需要自主决策、自行承担风险、自行负责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3年前 -
A公司将持有的境外法人股转让给B公司,具体转让数量和价格没有提及,转让后股份类别发生变更,由境外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
3年前 -
A轮融资仅会增加公司的其他资金,而不是注册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股东大会决策,并符合规定条件才能进行增资。增资分为企业被动增资和企业主动增资两种情况。
3年前 -
请提供更具体的问题,我会尽力回答。
3年前 -
A公司和施某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权。其中,A公司通过出租经营用房租赁使用权及内部设施等形式出资,施某则以货币出资。另外,施某还需要负责编制新公司章程,申请验资和注册等相关手续。
3年前 -
A公司主张施某返还投资款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是发起人责任的内容,而是基于双方就注册公司达成的初步合意,相关财产交付的依据也是为注册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根据最高法院新的民事案由规定,这属于公司注册纠纷的范畴。
3年前 -
A的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原告A的相关诉求未得到支持。但如果A选择适格的B为被告,判定B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和赔偿A的精神损失的诉求可能会得到支持。3年前 -
A公司认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只是限制发起人在3年期内转让股份,并不禁止发起人在3年期内签订协议、约定3年期满后再转让,且协议约定的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已在3年限转期外,因此本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3年前 -
股东A与B签署退股协议未实际履行,股权没有发生变更。如果A履行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并提供证据,则可以补办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变更手续,B不再是C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产生和变更由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决定,无需法院判决。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