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可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iqpg365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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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如果一个股东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来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或者通过虚构债权债务的关系把自己的出资转走,或者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走,或者其他未经法定流程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如果上述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那么这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3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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