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债务重组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la7lk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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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并未限制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债务重组行为。但是,证监会已经明确,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上面交易应受到监管。这种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少数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债务豁免或捐赠等行为操纵利润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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