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原则、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原则? 窒熙且 2年前 22 回复 我来回复 蕼磩 评论 回答补充:这四种管辖原则是用来规定合适的法院来处理特定民事案件的原则,级别管辖原则指控制全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案件管辖权,地域管辖原则则指被告或诉讼标的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移送管辖原则是允许法院将管辖权移交给其他法院,指定管辖原则则允许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在协商后选定备选法院管辖其案件。 赞同 2年前 0条评论 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 相关问题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问题? 2年前 0 22 股东代表诉讼案件调解是否可行? 3年前 0 24 原告和被告能否私下和解了结代表诉讼? 3年前 0 22 法院是否应该对和解协议进行司法核查? 3年前 0 23 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有哪些不同的规定? 2年前 0 17 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3年前 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