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起因是什么? KiNyxOF 2年前 11 回复 我来回复 ui4su6 评论 案件的起因是1987年9月16日,丝绸专纺厂与国家计委轻纺出口产品基建项目办公室签订了《轻纺出口产品建设项目协议书》,约定由国家轻纺项目办向专纺厂提供130万元的“拨改贷”资金。资金发放后,专纺厂只在1990年年底前还本67万元,余款本金63万元及利息未还。这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赞同 2年前 0条评论 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 相关问题 起诉双方是哪些公司? 2年前 0 14 案中哪些公司进行了改制? 2年前 0 12 被告有哪些行动表明其承担原专纺厂债权债务? 2年前 0 15 原告主张的是什么? 1年前 0 12 法院是怎样判决的? 2年前 0 11